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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教书育人优秀教师、敬业爱生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服务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04 07:58:4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校政字[2017]4

 

关于评选教书育人优秀教师

敬业爱生优秀辅导员(班主任)

服务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着力构建服务学生、服务教师、服务教学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教师节来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在教学、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在编在岗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教书育人优秀教师

推荐评选范围是承担教学任务全体专兼职教师。

(二)敬业爱生优秀辅导员(班主任)

推荐评选范围是全体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重点推荐2017届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

(三)服务教学先进个人

推荐评选范围是除专职教师、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之外的所有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领导,忠诚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切实将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放在首位,并得到教职工普遍认可;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

3.坚持育人导向,能够把严格日常管理与引导大学生遵纪守法、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结合起来;切实贯彻执行学校的决策、决定,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

4.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其他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献身教育事业的职业理想,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踏实勤恳,认真负责,长期工作在一线,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能积极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成绩显著,赢得学生普遍认可或在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成果,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3.积极响应上级和学校号召,主动承担责任,在扶贫、挂职或支教等方面表现突出;

4.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关心学生成长成才,有效推进学生全面发展,并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出贡献;

5.认真履行辅导员职责,严于律己,甘于奉献,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有切实为学生成长做出贡献的实绩;

三、表彰名额

本次共表彰人员40名。其中,教书育人优秀教师20名,服务教学先进个人10名,敬业爱生优秀辅导员(班主任)10名。

四、组织领导

本次推荐工作以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支部)为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学校政治部负责此次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此次推荐评选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五、推荐程序

1.本人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自愿申报。兼职教职工只能选择一种表彰类别并向相应支部进行申报,申报时本人填写提交《推荐表》(见附件1)并向推荐单位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推荐单位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标准(附件2)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教书育人优秀教师、敬业爱生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推荐原则上应组织学生参加。各表彰类别的推荐人数不超过纳入该类申报人数的10%。申报人数不足10人的,可推荐1人。

3.确定表彰人选。各支部于95前将推荐结果报人事处师资科,政治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推荐单位上报的人选进行评议,确定表彰人选并报纪委监察部门审核。96前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4.公示。公示时间为968日。

5.表彰。98下午,学校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

评选表彰工作是一项严肃重要的工作,各推荐单位应将评选条件、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作广泛宣传,坚持群众路线,严格推荐程序,把真正优秀的人选推荐出来,推荐人选必须在教书育人、敬业爱生、服务教学方面有具体、明确、突出的事迹,保证获奖人选的质量,避免弄虚作假。

附件:1.《推荐表》

2.《评选标准》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政治部

                                    201793

 

附件:
           1、推荐表.docx

           2、评选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