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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12 09:59:0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和司法部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截至2016年9月30日来校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4.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8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
5.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支持措施
国家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
三、申报办法
各推荐单位将此通知传达给本部门所有专兼职教师,教师自主申报,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名额不限。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由学校统一报司法部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书分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两种,统一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请登录人事处网站,下载相关材料。
附件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学校准备);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所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加盖图书馆检索证明公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附件材料请按要求顺序排列,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如“张三”“张三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超过15M的,可拆分成多个PDF文件,并在文件名后添加数字标注,如“张三附件材料1”。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6915日之前将《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A4纸正反打印,按顺序排列并合并装订)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拷送电子材料
附件:
           1、附件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xls

           2、附件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客户端.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