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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北省教师和青少年学生法治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09 09:48:1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不断营造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根据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举办河北省教师和青少年学生法治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冀教政法[2018]8号)要求,我校将组织师生开展法治征文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丰富法治教育方式和内容,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的法律素养;鼓励师生用心思考法与学习工作、个人成长、家国建设等方面的关系,进一步敬畏法律、信仰法治,乐于尊法学法、自觉守法用法,为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贡献。

    二、征文主题

    结合师生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围绕法与学习工作、法与个人成长、法与家园建设,释法治精神,谈认识看法,说作用影响。

    三、征文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四、征文要求

    (一)格式要求。题目用宋体加粗三号字体,正文用仿宋体3号字体,行间距设置为1倍行距。

    (二)字数要求。2000-3000字。

    (三)标题层次。一级用“一、二、三”;二级用“(一)(二)(三)”;三级用“1.2.3.”。一级和二级标题字体加粗,单独占一行。

    (四)征文内容。征文应主题鲜明、观点正确、事例真实、言简意赅。必须是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

    五、活动流程

    (一)报名注册阶段(即日起4月20)。关注微信公众号“我要普法河北”进行注册报名。

    (二)作品上传阶段(20184216月30)。报名成功的教师和学生上传作品。

    (三)网络海选阶段(2018718月15)。凡经注册的手机号均可参与投票,每个手机号每天可以投一票,多投无效。高校教师组、学生组得票前120名的作品直接进入省级复评环节。

    (四)省级复评阶段(201811月)。最终获奖名单在我要普法网(www.51pufa.cn)及“我要普法河北”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奖励方式

对获奖师生和学生指导老师(学生获奖作品限一名指导老师),由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法宣办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获奖作品将在我要普法网等媒体长期展示以供大家交流学习。

 

附件:《河北省教师和学生法治征文评选活动方案》

    可登陆宣传处主页查看,咨询电话:5910940

 

 

 

政治部宣传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49

附件:
           1、河北省教师和学生法治征文评选活动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