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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宣讲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2-12 06:40:1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市委宣传部要求,经校领导批准,决定在我校开展推荐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宣讲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
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范围为校属各单位。
    2.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范围为校内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具体组织、协调、服务人员。
    3.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优秀宣讲员。推荐范围为校内各级宣讲团成员及深入基层和一线进行宣讲的人员。
   
二、推荐标准
    (一)先进集体标准
    1.政治导向正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宣讲工作安排部署。
    2.宣讲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内容丰富,宣讲形式灵活多样,深入浅出、生动活泼,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认真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场次较多、覆盖面较广、效果较好,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
      4.工作形式和组织方式具有一定的创新和示范意义。
(二)先进个人标准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热爱党的理论宣讲事业,积极从事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工作。
      2.认真组织、协调、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
(三)优秀宣讲员标准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按照宣讲提纲,紧密联系实际,积极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2.宣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水平高、效果好,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
      3.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中表现突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宣讲任务。
三、推荐名额
根据市委宣传部文件精神,校宣传处负责推荐本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宣讲员,原则上每类不多于5个;获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宣讲员的,市委宣传部将择优向省推荐,并在市内相关媒体予以重点推介。
  
    四、工作要求
      1.名额推荐坚持向一线和基层倾斜。
      2.校属各单位负责报送本单位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宣讲员的推荐材料,校宣传处审核通过后报送市委宣传部。(推荐表请在宣传处公共邮箱zjyxcc@126.com下载,密码xuanchuanchu)
      3.请于2月13日下午2:00前将推荐表报送至宣传处(行政楼805室),电子版发至宣传处邮箱:xuanchuanchu@126.com,联系电话5910940。
    附件:1.保定市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保定市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
保定市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优秀宣讲员推荐表
 
 
宣 传 处
2018年2月12日